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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吃公函”“吃食堂”“吃老板”“吃下级”……纪检部门提醒,这11种情形要杜绝
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,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对违规吃喝开展专项整治,严查“吃公函”“吃食堂”“吃老板”“吃下级”等问题。吃喝问题吃坏党风、喝痛民心,损害党和政府形象,必须持续发力纠治违规吃喝顽疾。
违规吃喝负面清单
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;
02私人聚会吃饭用公款报销;
03单位之间或内部搞公款宴请等;
04采用拆分发票、虚造人数报销超标准、超范围公款吃喝费用;
05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、下属单位公款宴请,或让其用公款报销吃喝费用;
06违规出入“私人会所”或到高档小区、写字楼等隐蔽场所“一桌餐”公款吃喝;
07违规在内部食堂、培训中心、驻外办事机构等内部接待场所公款吃喝;
08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香烟和酒水;
09违规提供鱼翅、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;
10将私人宴请用公款报销或以办公用品、会议费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餐费;
11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。
2023年,全国共查处违规吃喝问题14676起,批评教育和处理22569人,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609人,查处问题数占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问题的23.8%,居第二位。执纪实践中,该问题易发多发,亟须引起重点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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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中国方正出版社
编辑 | 张雅婷校对 | 郑静霞转载请注明来源